“我呸,穷鬼也有那么多讲究?”侍者口吐狂言。
小厮王安早就忍不住了,他哪里受过这么大的羞辱?不由得气炸了肺。苔丝死死地拉住了他,笑了笑,十分大度地说:“算了吧,我们还是另外找个地方,早吃迟吃都一样。”
餐厅里人多,空位置是稀缺资源。苔丝找遍了整个餐厅,等了半天,才等到了一张空桌三个空位。一行三人坐了下来,叫来了服务员,点了几个荤素小菜。
苔丝点了一盘白斩鸡,一碗三鲜汤小厮王安点了一钵红烧肘子,一碗清蒸鲩鱼丫头吴巧不敢吃太油腻的东西,点了一盘清炒土豆丝。也算是五味调和,有鱼有肉,荤素搭配。
也许是真正饿了,一行三人在苔丝的领导下,拿起筷子风卷残云,轮番出击,不大一阵子功夫,就把几大碗米饭和一桌子的菜,都消灭得干干净净。
苔丝的胃口从来没有这么好过。
饭桌上,苔丝打了个饱嗝,长长地伸了个懒腰,招了招手,叫侍者过来结账。侍者点了点桌子上的空碗,客客气气地笑着说:“美女,不多不少,刚好一两二钱银子。”
苔丝笑了笑,摸遍了身上几乎所有的口袋,才发觉由于早上走得急,自己根本就没带钱。小厮王安、丫头吴巧也一样,王安找到了两枚铜钱,吴巧则屁都没有找到。也难怪,小厮王安和丫头吴巧还是两个小孩,身上没带钱也可以理解。
侍者急了,满脸涨得通红,语带讥诮地说:“没钱摆什么阔?充什么大头?哼,我看你们是活得不耐烦了,找揍。”侍者恨恨扔下了一句狠话,找餐厅领导去了。
“谁他妈的吃了熊心豹子胆?吃了饭不给钱!也不知睁开你的狗眼看看?这里是谁的地盘?”不多时,一个胖子鹅行鸭步地赶了过来,嘴里不干不净,骂骂咧咧。看样子,他就是餐厅的领导。
“领导,我不是不给钱,而是忘记带了。”苔丝敲了敲桌子,一脸愧疚,沉吟了一阵子,接着又说:“要不,我把我腕上的表押给你!或者,你去把宾馆的总经理叫过来。”
“别他妈的找借口了,你的这种鬼把戏,我见得多了。出钱,马上!”胖子两手叉腰,像一堵墙,高高地屹立在苔丝面前。无形中,让苔丝感到了压力。
“不给,有也不给你!”苔丝也火了。
“不给?你他妈的是嫌命长了,想吃霸王餐,也不掂一掂自已几斤几两?”胖子一瞪眼,钵子大的拳头就挥了过来。小厮王安急了,一个箭步冲了过来,死死挡在苔丝前面,脸上结结实实地挨了几拳,像油彩画一样,青紫一片。
“吵什么吵?都给我让开!”突然间,餐厅门口传来了一个声音。声音沙嘎,尖厉,透出了某种威严。
苔丝抬眼望去,来的是宾馆的总经理梅英,朱梅英。梅英也看见了苔丝,大步流星地迎了上来,紧紧地握住了她的手,点头哈腰地说:“董事长,您是什么时候来的?也不打一声招呼,让下属们好准备、准备!”
“这…这…”胖子吓得面如土色,膝盖发软。
“你这什么这?邹成,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滚,别在这儿丢人现眼!”梅英柳眉倒竖,寒气逼人。
“算了吧,算了吧!不知者不唯罪。再说,他这也是职责所在!”苔丝善意地在梅英的手背上拍了拍,接着又说:“做生意吗?讲究的是和气生财,不能动不动就炫耀武力。人嘛,要学会忍让,通融,变通!忍则安,融则稳,通则久!”
“那是,那是!”梅英把个头点得像鸡啄米。
虎王祠建在大青山脚下,头枕主峰,背依碧水,建筑规模非常宏大,香火也格外旺盛。虽说肇建才短短几年,可素有南天台、北虎王之说,气贯古今,声名鹊起!同时,虎王祠也是休闲娱乐的不二之选,大青山旅游度假不得不去的地方。
站在索道上远远望去,虎王祠沉浸在满目的苍翠之中,沐浴着一层似雾非霭的轻烟,翘角飞檐,若隐若现。最洪亮的是寺里的钟声,一声,二声,三声,一阵阵,一串串,悠扬,激越,在天地间轰然回响,敲得人的心尖尖直打颤!
苔丝夹杂在熙熙攘攘的香客里,汗流浃背地向上攀登。其实,人生就是一次跋涉,只有不断进取,勇于挑战,才有可能把困难踩在脚下,到达最光辉的。与苔丝比起来,小厮王安、丫头吴巧就显得狼狈多了,他们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恨不得再多长一张嘴。
索道两旁,长满了苍劲的松树和古柏,枝叶遮天蔽地,蓊蓊郁郁,偶尔也有几丛褐刺或荆榛,就像一个乞丐,从半道上伸出一只手来,一把截住你,在你的脸上、脖子上,勒出一道道的血痕。倘若倒霉的话,还有可能当场羞辱你,撕烂你的衣服。
本来,按照梅英的意思,她一定要尽一尽地主之谊,陪苔丝多玩几天。或者,多派几个人,雇一乘轿子,把她抬上山去,董事长日理万机,来一趟也很不容易。
可苔丝是个不喜欢张扬的人,低调一直是他的行事风格。再说,烧香许愿讲究的是个清静,心诚则灵!人一咋呼,一浮躁,说不定连神也会被吓跑。
索道尽头,有一块十分开阔的空地,虎王祠就建在上面。高低错落三幢庙宇,呈一字形排开,远远望去,恍如凤凰展翅。其实,寺庙也有她苔丝的功劳,或者干脆说,就是她张氏的家祠。修建祠庙的大部分资金,都是由苔丝和妹妹艾米莉捐赠的。
之所以修建虎王祠,苔丝也有自己的考虑。一则是虎王救过她一命,帮她剿灭了山魈。二则她也不想让那些战死的虎兄虎弟,无所归依。三则虎王祠如果规划得好,也可以成为一个旅游景点,引来香客,增添不少的人气,也可以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苔丝虽说是虎王祠最大的金主。可她不喜欢招摇,也无意显摆。每次祠庙开光,或者虎王生日之类的重大庆典,苔丝和妹妹都很少露面,或者说,根本就没有出席过。一般她都是委托许超参加的,神龙见首不见尾。至于寺庙里的方丈善士,她一个也不认识。
跟着熙熙攘攘的香客,苔丝来到了大雄宝殿。
殿堂上,供奉着一些虎的亡灵。大大小小的虎们,或蹲,或卧,或踞,或凌空飞扑,或岩畔嬉耍,姿态各异,栩栩如生。苔丝忍不住鼻子一酸,走过去找小沙弥讨几炷香,准备隆重祭祀一下虎兄虎弟。小沙弥世故地看了苔丝一眼,暗暗地伸出了一只手,机警地关上了柜门,一点也不肯通警,把苔丝惊得愣怔了半天。
没办法,苔丝只得掏出一锭五两银子,权当香钱作了施舍。在人矮檐下,哪敢不低头!小沙弥捞到银子,眉开眼笑,哼哼哈哈,一张脸绽放得像一朵菊花。他四顾无人,小心翼翼地揣好银子,打开柜门,捡最大最好的檀香,恭恭敬敬地给苔丝拿了一大捧。
苔丝有些奇怪,小沙弥究竟要钱干什么?他们粮食有寺田供给,香油有信士施舍,住的是集体僧舍,葬的是陵寝塔林,银子对他们来讲,就是多余和累赘。还是俗话说得好: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吴承恩笔下的西游记里,如来佛座下的迦叶尊者,就借故讹走了唐僧化缘的金钵盂,小沙弥找苔丝讹一锭银子,也就不奇怪了。
出了偏殿,苔丝又走进了正殿。正殿就是主殿。供奉的是正宗的虎王。虎王人头虎身,全身斑斓,两只眼睛精光四射,双目炯炯有神,自然而然,有个股傲视天下、威镇百兽的霸气。虎王四肢撑踞,虎尾则高高翘起,随时都可能横扫千钧,荡平一切。
主殿里,正在做一场法事,木鱼笃笃,偈声悠扬,空气里弥满了一阵阵的青烟。领头的僧人,也不知是什么职级,有些迟疑地看了苔丝一眼,见没什么特殊可言,就又低下了头,去敲他的木鱼去了,就像大殿里发生的一切,都跟他无关。苔丝心里一直在打鼓,这人是不是方丈呢?也许只有鬼才知道。
在功德箱前面,苔丝豪气干云,一口气捐了五十两白花花的银子。对于虎王,苔丝除了感激,还有愧疚,捐再多的银子也是理近当然。见到这么一个慷慨的施主,僧人们都激动坏了。一个小沙弥会意,悄悄地走了过地,叫来了正在敲木鱼、念偈语的领导,也就是苔丝心里一直在打鼓的那个僧人。
法师大惊失色,果断地放下手上正敲着的木鱼,停下法事。他持锡杖,披一袭袈裟,风风火火地从蒲团上站了起来,一路小跑了过来,双手合什,口宣佛号,客客气气地说:“施主客气了,老衲乃虎王祠方丈法明是也,候驾来迟,请多多恕罪!施主,请僧房里看坐,用茶!”
不管怎么说,方丈都有前倨后恭、趋炎附势的嫌疑,就像北宋大文豪苏东坡,在莫干山某寺游玩,遇到势利住持的故事,一副坐,请坐,请上坐茶,敬茶,敬香茶的对联,道尽了人间百味和世态炎凉。也难怪:势利是人的天性,僧人乃至方丈都不能免俗。
苔丝不喝茶,也不想去僧房休息。她没有一点胃口,也提不起任何兴趣。她一挥手,吩咐小厮王安和丫头吴巧,在香案上恭恭敬敬地摆上了整鸡、牛头和大鲤鱼,在大小盘子里放上了苹果、梨子和香蕉等四季水果。然后,她焚香,插烛,双手合什,拱了拱手,长跪不起,给自己和爱人仙童祈福,状极虔诚,口宣佛号,嘴里念念有辞。
主殿里鸦雀无声,烟雾燎绕。
就在这个时候,半空中响起了一声惊天动地的虎啸,云层里跳出了一只吊睛白额的斑斓猛虎。猛虎人头虎身,全身金黄,威风凛凛。苔丝转过脸抬头一看,赫然正是虎王祠供着那只虎王。虎王一搅尾巴,抽得天上的云朵纷纷走避,东倒西歪。
虎王一搀胡子,拱了拱手,微微一笑,字正腔圆地说:“某乃黑旋风周伯通是也,官居三十六宿中的天杀星之位,奉玉皇大帝之命掌管天下虎族。恩公先给本宿修建生祠,使某四时享祭,日日叨恩后又亲奉牛酒,顶礼膜拜,折煞本宿也,真是受之有愧,多谢,多谢!本宿去也!”
言毕,余音犹在,人已杳然,天际幻出了一道金光。一时里,把苔丝,把满祠的香客都惊得目瞪口呆。
上山容易下山难。
苔丝下得山来,累得实在是够呛,浑身绵软,手脚酸麻,全身的骨头就像散了架,高一脚,低一脚,步步都像踩在棉花堆里。晚饭苔丝也吃得很少,草草地洗漱了一下,就在梅英早己准备好的房子里,连衣也懒得去脱,就恹恹地睡下了。
睡到半夜,松风浩荡,月色朦胧,门上突然响起了笃笃的敲门声,一短三长,极具韵致。苔丝侧耳聆听,终于听出了,那是心上人仙童的敲门声,一短三长就是他们约定的暗号。这个声音一旦出现,就是苔丝最激动也最幸福的时刻。
天啦,真的是仙童!苔丝高兴坏了,精神一振,心间漫过一股暖流。她一声欢呼,不顾一切地跳了起来,没有半点少女的扭捏和矜持。说实话,她等这一天己经很久、很久了,仙童在她的记忆里,己经渐渐淡去,甚至有些模糊。
距离并不产生美,而是闺怨的开始。
“哈哈,仙童!”苔丝一声惊叫,迫不及待地跑去开门。
门开了,门外站着一个黑影。
苔丝有些失望。来的不是仙童,而是一个十分俊朗、潇洒的少年。唇红齿白,风度翩翩,眉宇之间透出一股逼人的英气。苔丝皱了皱眉,本能地抵住了门把手,冷冰冰地质问:“你是谁?为什么要冒充仙童?你无聊不无聊?”
少年有些尴尬,拘谨地搓了搓手,憨憨地笑着说:“美女,我虽然不是仙童,可我却是仙童大哥派来的,他的全权代表。不信?有花手帕为证!”少年怔了怔,随手掏出揣在口袋里的花手帕,轻轻地晃了一晃。
花手帕不宽,不长,方方正正。上面绣着几朵荷花和两只鸳鸯,是苔丝当年一针一线绣上去的,烧成了灰了她也认识,根本就逃不过她的法眼。
只不知?花手帕怎么会在他的手上?他怎么又会知道敲门接头的暗号?一切的一切,都让苔丝匪夷所思,满头雾水!他到底会是谁呢?与仙童究竟有什么渊源和纠葛?
“走吧,我就不卖关子了,仙童大哥还在等着呢?”少年挠了挠头,打量了苔丝一眼,有些俏皮地说:“是不是仙童有那么重要吗?看一看我,是不是也风流倜傥?阳光帅气?”
一路上,苔丝黙不做声。少年的英俊和帅气无法否定,也否定不了,因为事实就摆在那里。除了瞎子,明眼人都知道。林子里有阳光照进来,道路忽明忽暗,树上有鸟儿啁啾,空气中弥漫着茉莉花的香味,让人神清气爽。
两个人一前一后,忽快忽慢,走得气喘嘘嘘,满头大汗,可苔丝并不想停顿。少年也很殷勤,总是在岔路口等着她,帮她摘去挡路的荆榛和褐刺,或者,采几朵漂亮的野菊,看着她有模有样地别在鬓边,绽放出花一样的美丽!
苔丝过小桥,涉小溪,爬山岗,穿过一片片茂密的红树叶,七弯八拐,紧紧地跟在少年后面。这一辈子,哪怕叫她走再多的路,爬再多的山,经过再多的艰难和曲折,只要能见到仙童,能跟他永远在一起,叫她干什么她都愿意。
“穿过那一片黑树林,小木屋就到了,仙童大哥就住在那里。”少年站在山头上,遥遥一指,眉宇之间透出一股豪气。
“真的吗?”苔丝也喜形于色,眉开眼笑。
穿过那一片蓊蓊郁郁的黑树林,小木屋已经近在眉睫了。不知怎么的,苔丝的心竟莫明地紧张起来,既想见,又怕见,欲语还羞。她一怕自己变丑了,变老了二怕自己身上的某些改变,让仙童无法认出自己,也接受不了。
在小木屋前,少年伸出手,笃笃地敲响了门扉。
苔丝心如鹿撞,身体竟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像打摆子,又像是在筛糠。就要见到朝思暮想的那个人了,美梦快要成真,苔丝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以平复自己激动而狂热的心情。欲知苔丝见没见到仙童?有情人能否终成眷属?小木屋里有什么阴谋?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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