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又老了,瘦了,胡子拉杂,变得有些不修边幅了。母亲查曼呢?也好不到哪里去。她那双引以为傲的大眼睛呢?那份明亮?那份神采?那份欲说还羞的温柔?都去了哪里啊?怎么再也找不到了?苔丝实在有些困惑。
站在阳光下,站在父母亲的面前,苔丝身体发抖,四肢乱颤,止不住地又泪流满面。“爸,妈。”忍了忍,她一声大喊,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向父母亲扑去,就像一只离群的小牛犊,找到了久违了的亲情,找到了自己的父母。
怪的是:张友亮和查曼却没有反应。他们呆呆的望着天空,目光有些空洞。查曼四下里望了望,有些漠然地对着张友亮说:“老头子,哪里来的猫叫啊。天气一暖和,猫就开始叫春了。要不,我们去找找看!”
“爸,妈,我是你们的大女儿苔丝啊!”苔丝有些哭笑不得,声音几乎带着哭腔。
在家里的这几天,苔丝也没闲下来。
苔丝就像一只转个不停的陀螺,先去看了她读过书的私塾,拜访了教过他的先生。先生王成已经老迈不堪了,牙齿都掉光了,皮肤粗糙得像松树皮,嘴巴瘪下来关不住风了,说话也口齿不清,絮絮叨叨的,她一个字也没听懂。
问起当年他最得意的弟子仙童、人精和地煞,老师也不记得了。苔丝有些说不出的苦楚和失落,心中郁郁。岁月就像一把廉价的饲料。他把有些人喂瘦了,有些人喂肥了,有些人喂死了,有些人喂得孤苦伶仃,有些人喂得面目全非。
苔丝落寞地站在私塾的门前,看着年轻的塾师挟着书本,出出进进,教室里又传来了朗朗的读书声室。她这才发觉,自己已经老了。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属于她的那个时代已经落幕了,一切都已经成为过眼烟云。
沿着弯弯曲曲的田间小路,苔丝一步步地走向紫云谷。远远望去,紫云谷烟雾缭绕,云蒸霞蔚。绿森森的古木上,传来了猿猴们的叫声。声音凄厉,哀婉,饱含着岁月的沧桑,久久地在山谷里回响。郦道元的水经注里,就有这样的描写:巴东三峡巫峡长,猿啼三声泪沾裳。
久久地凝视着仙童、人精和地煞居住过的老屋,苔丝感慨万千。老屋早已破败得不成样子了,穿眼露壁,垮塌了半边,根本就挡不住风雨了。一旦他们回来,或者故地重游,他们住在哪里啊!一眼望去,紫云谷乱藤缠绕,芳草萋萋,早已不是当年的模样了。
在王树和孟亚的坟前,苔丝深深地鞠了一个躬,采了几束野花放在上面,心中念念有词,也算是替仙童尽孝吧!
据砍柴的樵夫们讲,这一座坟倒不寂寞,每一年的夏天,每一年王树和孟亚的忌日,都有天上的人前来祭拜,哭喊着墓主人的名字。据说那一天,天上祥云缭绕,空中仙乐阵阵,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灵异的香味,像有神仙出巡。
会不会是仙童呢?会不会他在天庭里做了大官?苔丝一边走,一边想。她想疼了脑仁,也想不出一个所以然来。想不出,她只有不去想。不管怎么说,她明天就要进山了,就要到灵鹫峰去采摘接骨木。也许前路更艰险,更曲折,更坎坷,可她不怕。为了爱人仙童,她什么都可以不在乎!
听说苔丝要去灵鹫峰采药,张友亮和查曼都吓坏了,把个头摇得像一面拨浪鼓,不停地摆着手说:“使不得啊,使不得,去灵鹫峰就是死路一条。从古至今,灵鹫峰从来就没有人爬上去过。灵鹫有两只翅膀,也视为畏途啊!”
苔丝不敢忤逆父母,也只得把采药的事按下不提。千里迢迢,回一趟家也不容易,不对父母尽孝,岂不是白回了一趟。苔丝捺下性子,陪着笑脸,给母亲梳头发,剪指甲。父亲也很吃醋,像个孩子一样,缠着苔丝给他剪指甲,剃胡子。
父母亲老了,却童心未泯,他们一左一右地拽住苔丝的胳膊,绘声绘色,抢着给她讲那些童年的冏事,数落着她小时候有多笨,有多蠢,有多可爱,逗得苔丝哈哈大笑。
最幽默的,还是父亲扮鹅,母亲扮鸭,叽叽嘎嘎、大吵大闹的样子。父亲脖子一伸一缩,母亲用翅膀拍拍打打。鹅曲颈朝天,鹅鹅乱叫鸭子浪腰扭臀,像个模特。苔丝笑痛了肚皮,笑得直不起腰来,笑出了满脸的泪水。
这也是苔丝最开心的日子了,能够随伺在父母亲身边,和他们叙叙家常,谈谈往事,逗一逗他们高兴,就是苔丝最大的幸福和满足。古人云:父母在,不远游。而她们姊妹三却抛下父母,远赴千里之外,去寻找自已的希望和未来。
渐渐地,苔丝也在父母亲的记忆里复活了。一颦一笑,一举手一投足,都牵动着他们的心。母亲查曼总是爱跟她呆在一起,不厌其烦地逗她笑,哄她开心。在父母亲的脑海里,苔丝还是那个爱哭爱笑、不谙世事的小女孩。
父亲呢?也不遑多让,不知从哪里找出一把二胡,一边拉,一边唱。唱的也不是什么好曲儿,也都是一些陈词滥调,根本就登不了大雅之堂。可父亲却摇头晃脑,手指颤抖,把它拉出了瞎子阿炳的水平,拉出了二泉映月的韵味。
深深陶醉的,不仅是查曼,还有苔丝。苔丝跟着父亲的旋律,曼声吟唱,翩翩起舞。单是一个鸳鸯醮眼,就颇见功力,有了几分戏子的韵味。苔丝没学过戏剧,就是这些也是来自母亲的遗传,来自她的兰心和蕙质。
母亲查曼也不甘示弱,踏着二胡的节拍,开开心心地跳起了波斯人的摆手舞,袅袅娜娜的裙裾,就像一朵盛开的白莲花,娇艳,圣洁,不染纤尘。苔丝万万没有想到,母亲一个半老徐娘,倒把一个民族舞蹈演绎得如此完美。
苔丝知道:父亲之所以心静,豁达,完全得益于妹妹艾米莉在商业上的成功。妹妹是个商业奇才,已经完全继承了父亲的衣钵。比起父亲风光的时候,国贸的财富不降反增,成倍成倍地扩张,已经稳居了傲来国第一的位置。
有钱好办事。
张友亮也拿着这笔钱,把庄院扩大了一倍,新修了花园和楼台亭榭。不论是家具,瓷器,字画,古玩,花卉,还是一般的陈设,庄院里采购的,都是傲来国最好的,代表了流行和最高档次,让人瞠目结舌,叹为观止。
在全国各地,张友亮也一掷千金,置办了不少的良田美宅,树木山林,丘壑湖泊。田地成片,牛羊成群,佃户成百上千,奴仆更是多得不可胜数。真个是财源滚滚,富可敌国,比起古时候的陶朱公,一点也不逊色。
仙居村的人,都叫他张百万,张大善人。一个人,要想赢得名望和尊重,除了操守和德行,还必须有海量的财富,两者不可偏废,缺一不可。当然,张有亮偶尔也会做做善事,修修桥,补补路,给孤寡老人送一点生活费,仅此而已。
其实,最让张友亮长脸的,不是艾米莉,而是二女儿妮可。妮可嫁了当朝的宰相朱平,封了一品诰命夫人,名震朝野,位极人臣。姑爷当了宰相,来走后门、拍马屁的人也多了。几乎每天都有,送礼求官的,来来往往,络绎不绝。
还是朝中有人好哇!自从姑爷当上了内阁首辅大臣,女儿妮可封了一品诰命,四乡八邻的人,谁不高看他张有亮一眼?那些等着看他家笑话的人,也纷纷转过头来,上门巴结,趋之若鹜。曾经冷冷清清的张府,又高朋满座,热闹非凡。
在飞仙郡,郡守的官够大了吧,还不是也得对他张有亮客客气气,点头哈腰。逢年过节,还不也得提上贵重礼物,屁颠屁颠地跑上门来问候。郡守以下的官员,就更不用说了,要想见他张有亮一面,也得先约个日子,看他点不点头。
势利是人的天性,又有谁能免俗?
张有亮想起来,还是觉得自己有主见。你看看王树家的那三个臭小子,仙童、人精和地煞,一个个都销声匿迹,做了缩头乌龟。也许死了,也许流落他乡。一个白丁,要想在外面混出一个名堂,娶他张友亮的女儿,哼,等下一辈子吧!
在家里休息了一个多月,尽了一个多月的孝,苔丝再也坐不住了,她己正式决定向灵鹫峰进发。决定就是决定,不需要太多的仪式。人如果老是瞻前顾后,前怕龙,后怕虎,那一辈子将会一事无成,只能躺着等死而已。
危险怎么了?人活一辈子,哪一天没有危险?哪一处没有陷阱?连佛门中的人都说,人间是一座炼狱。也就是说,只要经过了这些危险,历尽了人间炼狱,人才会茁壮成长,长大乃至成熟。树,不是一萌芽就可以参天的。
主意一定,苔丝就开始为自已的行程作准备了。她备了干粮和淡水,备了斧头和绳索,备了露营用的帐篷和被褥。为了考虑到会遇到危险,会发生一些意外,苔丝还特意在自己绑腿里,暗藏了两把锋利无比的匕首。
结束停当,苔丝又暗暗地检查了一遍,英姿飒爽,如果再戴上一顶斗笠,拄上一根藤杖,就是一个跋山涉险、攀藤附葛的采药人了。不知怎么的,一想到仙童的残腿,一想到仙童瞎了的眼睛,一想到长在山顶上的接骨木,苔丝就有一种战天斗地,把灵鹫峰踩在脚下的豪迈。
出发的那天是个好日子,天高云淡,万里无云,微风送过来一阵阵稻菽的香味。苔丝的心情也像那蔚蓝的天空一样,十分美好。站在村口望去,一望无际的稻田,金灿灿地一片,微风起处,波涛汹涌,一浪接一浪地涌入了莽莽苍苍的地平线。远山苍翠欲滴,驼峰似地向山外蜿蜒。
见女儿铁了心,实在劝不住,张有亮和查曼也只有听之任之,默默地为苔丝祈福。女儿也太傻了,梦里的事也信以为真。人家仙童瘸了一条腿,关她一个屁事?仙童怎么只瘸了一条腿,死了才好呢?免得女儿神魂颠倒,丧魂落魄。
明明心里反对,可张有亮和查曼都不敢说,苔丝的脾气他们清楚,一个字:犟,凡是她决定了的事,九条牛也拉不回。既然说也无益,不如干脆闭嘴。张有亮和查曼相跟着,一直默默地把女儿送进了山口。
苔丝知道父母亲就在身后,可她不敢回头。她怕父母亲看见了她脸上的泪水,窥破了她的内心里的软弱。她知道,父母亲有时不理解自己,不顾她的感受,做出了一些非常出格的事情,可也是为了她好,为了她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可怜天下父母心。
灵鹫峰吗?苔丝小时候就爬过,与别的山根本没什么两样。一样的路窄坡陡,一样的山高林密,一样的荆棘丛生,一样的仰头望上去,戴不住头上的斗笠。远远望去,主峰缥缈如烟,海拔二千七百多米,是傲来国最高的山峰之一。
越往上爬,山路变得越窄越细,越来越陡峭了。尽管苔丝拄着藤杖,也有些气喘嘘嘘,双腿发软。她只得靠在一块大石头上,喝了一口水,吃了一点干粮,闭目休息了一阵子,养了一会神,又精神抖擞地向山顶进发。
太阳很圆,很大,无遮无挡地照耀着大地,仿佛要把整个地球都烤化,也仿佛是老天爷专门给苔丝设置的,一道生与死之间的磨难。由于用力攀爬,再加上太阳的炙烤与蒸发,苔丝身上的汗流得特别多,几乎到了严重脱水的地步了。
带了水,可苔丝也不敢放肆喝。她必须未雨绸缪,把机会和希望留到最后。渴得最厉害的时候,苔丝实在受不了,也只敢用水润一润嘴唇,沁一沁喉咙。
水是生命之源,也可能是她这次能不能成功登顶?能否成功采到接骨木的关键?苔丝丝毫也不敢大意,也不能大意。紧要关头,也许就是这一点点水,可以延续自己的生命。
说起来有些好笑,在路上,苔丝还遇到了一群调皮捣蛋的猴子。猴子们见苔丝戴着一顶斗笠,有些好奇,又有些羡慕,紧紧的跟在她的后面。走到了一个僻静的地方,一只猴子乘其不备,猛地跃起,一下子抢走了她头上的斗笠。
苔丝有些哭笑不得。追吧,猴子们登高伏低,快逾迅风,自已哪里是他们的对手?不追吧,她又有一些不甘心,岂不是白白送了一顶斗笠?猴子们都很调皮,戴着斗笠在树巅去上走来走去,朝他挤眉弄眼,像是讽刺,又像是嘲笑。
罢了,罢了!苔丝叹了口气,自己一个大活人,怎么能跟畜生一般见识?她只得撇下猴子,继续往前赶路。夕阳一点一点地沉落下去了,天地之间一片空蒙。不知什么时候?也不知从什么地方?呼呼啦啦地飞去了一群秃鹫。
秃鹫其实也是鹰的一种,也擅长于搏击和飞行,只是头上的羽毛少了一点而已。它尖喙利嘴,爪子锐厉,目光很凶很凶。秃鹫们不停地在天空中翻飞,盘旋,尖叫,如漫天的黑豆,暴雨似地席卷了整个天空,气势恢弘,壮观得很。
目送着秃鹫们渐渐远去,热闹了一阵子的天空,也终于安静了下来,苔丝有些怅然若失。天色渐渐地暗下来了,夜幕开始慢慢聚合,黑暗将覆盖整个世界。远远近近的林子里,高高低低的山岗上,传来了一声声的猿啼和鸟叫。
慌乱之中,苔丝手忙脚乱地支好帐篷,一头钻了进去。算起来,这是苔丝第一次在外面过夜。说不害怕,那是自己给自己壮胆。这个世界,危险无处不在,害怕有什么用呢?什么危险都得自己去面对?谁也无法替代。
夜,安静的很,不时地传来鸟的呓语,和猴子说的梦话。可这一切,苔丝都已经不知道了。她实在是太倦太累,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来在乎这些。她头一歪,不知不觉地就进入了梦乡,甜甜的,打起了一阵阵的小鼾。
睡到半夜,狂风呼啸,电闪雷鸣,天空中突然下起了一阵阵的大雨。豆大的雨滴噼里啪啦地砸在帐篷顶上,溅起了一片片的水花,哗哗啦啦地响个不停。飞仙郡一带就是这样,朝云暮雨,十里不同天。苔丝早已见惯不惊了。
苔丝侧起脸,凝神谛听了一阵子。看来,雨才刚刚开始,根本就没有止意,风却越刮越大了,惊天动地。苔丝暗自有些庆幸,幸亏自己多了一个心眼,把帐篷搭在一块石头底下。若不是大石头遮蔽,抵挡,光是风,也要把帐篷掀开。
见帐篷安然无恙,苔丝彻底地放了心,头一歪,又心安理得地睡着了。这一觉,苔丝睡得十分舒服,也格外香甜。借着闪电幽微的亮光,可以看见灵鹫峰的主峰,就像一根擎天的玉柱,黑咕隆咚的,矗立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
天空中似乎有星星,又像是没有,银河浅浅的,若隐若约。一阵大风吹过来,扯起了漫天的雨帘,吹得树上的叶子呼呼作响,也不知会不会痛疼?夜幕很浓很重很透明,浓得就像一团怎么也化不开的墨,张开嘴也看不清牙齿。
黑暗中,苔丝是被一只怪曽惊醒的。
帐篷里,怪兽张开了血盆大口,吡出了满嘴的獠牙,鼓突起两只灯盏般的眼睛,嗷嗷乱叫,恶狠狠地朝苔丝扑了过去。苔丝全身乱抖,牙齿咬得格格响。她嗅到了一股又羶又臭的怪味,胃里一阵阵翻江倒海。
苔丝想吐,可她又不敢,只能拚命地往里面缩。可帐篷就那么大,已退无可退,缩无可缩。跑是不可能的了,苔丝绝望到了极点,止不住地又泪流满面。欲知苔丝性命如何?怎么脱身?威胁她生命的又是什么怪兽?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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