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任闲提到自己,宝莲哼了一声,不再闷头吃白饭,端过面前的汤碗,小口喝着鸭汤,就着白米饭,看着任闲和自家老爹互相吹捧,心里油然涌起一种幸福的感觉。

……

“任少侠,这顿晚饭可还满意?”

任闲拍了拍鼓起的肚子,看着宝莲端着碗筷进屋的背影,笑着说道:

“要不是宝莲妹妹端得快,我这个肚子就要爆开了。”

“呵呵,任少侠满意就好,我还担心你吃不惯这种乡村野味呢。”

“陈老丈太客气了,这等独家秘方所制的秘制老鸭汤要是放到城里的酒楼中,那就是镇楼的招牌名菜,要人人争着抢购的。”

“呵呵,任少侠真会说笑,乡村野菜,哪有那么精贵。来,喝茶。”

陈老汉呵呵一乐,提起茶壶,给任闲面前的黑釉陶碗满满倒了一碗茶汤,自己也倒了一碗,陪着任闲在院里慢慢饮茶闲聊。

……

“任少侠,这间屋子以前是我儿子住的,空置了好久,不过我经常打扫,还算干净。”

夜色渐深,陈老汉带着任闲来到一间只有一张竹床的空房内,从床下一个竹篾扁箱里取出几件粗布衣裤,放到床上,指着床上的被褥和粗布衣裤,对任闲说道:

“衣服和被褥都是旧的,不过都拆洗过,干净的很,任少侠如果不嫌弃尽管用。”

“啊呀,多谢老丈照顾,任闲感激不尽。”

任闲双手抱拳,对陈老汉长躬一礼,陈老汉呵呵直乐,虚扶了一把,和任闲客套几句,打声招呼,留下一盏油灯,出门去了。

“哇,终于能上床了。”

看着屋里这张竹制矮床,任闲不禁有些感慨。自从被那道该死的雷电劈中,穿越到这个玄幻奇妙的异世以来,任闲就没有再尝过钻进被窝的那种温暖感觉。

现在好了,逃离了钢牙寨,来到了金水村,终于重返人世间了。被褥已经有了,衣裤已经有了,金银也有了,剩下的就是如何大展宏图,大发异世横财的问题了。

放下手里的兽皮口袋,把箭囊靠在窗口边上,摘下肩上的角弓,轻轻立在床边,轻呼了一口气,任闲铺好床铺,脱下衣服,赤着身子躺倒床上,借着忽明忽暗的油灯盯着屋顶一根裸露的木梁发呆。

自从来到异世,这一路走来,遇到了好多匪夷所思的事情。先是被雷电劈到异世,在海岛遇见小狐狸依依,紧接着就发现了那只钢叉怪兽。

正是这只刚查怪兽让任闲破灭了心中的幻想,笃定了穿越异世的现实真相。也正是吃了这只钢叉怪兽的肉,才让任闲渡过了第一个食物难关。

后来任闲身上出现的各种异状和异能,似乎也和这只钢叉怪兽的血肉有关,至于在钢牙寨觉醒的鹰瞳术异能则有些不确定。鹰瞳术究竟是自我觉醒的还是因为灵犀弓的缘故,这还要等以后探察,但是这鹰瞳术配合箭术可算得上任闲最能拿得出手的绝活了。

即使是到了大荒学院,有了老司祭书信背书,任闲也可以大大方方显露出这手百步穿杨绝技。至于头铁和力大,还有空矢箭术和体内气旋,体内热流和护体红光则要适当隐藏。

这些东西来路不明,很可能与任闲穿越异世,是个天外来客的异端身份有关。为了保险起见,以后切不可轻易显露这些异能,省的被有心人看到,瞧出毛病来。

“对了,体内热流流经的路径好像和传统经络相似,难道这真的和里写的一样,体内热流是在经络里游走的真气吗?”

任闲翻身下床,提着兽皮口袋把所有的东西都倒出来。哗的一声,一个电脑包和几根大金链子摊放到屋里的砖地上。

油灯扑朔,灯火摇曳,照在地上那几根拇指粗的大金链上,反射出去,墙上,屋顶顿时闪出几道金光,如同老司祭屋里那片护体金光一般。

顾不得欣赏这些金贵的宝贝,任闲双手扒拉了几下,把笔记本电脑包从金链子的纠缠中解脱出来。

拉开拉链,取出电脑,放到床上,打开电脑屏幕,心怀忐忑,按下了笔记本电脑的电源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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