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了,反正都是我的了,管他是什么呢。”

任闲将这尊长靴金杯简单擦拭了一下就塞入怀里,藏了起来。藏好金杯,任闲继续检视遗物,可惜除了那柄锈蚀短剑和长靴金杯,浅巢里的遗物就只有那堆枯骨了。

“真穷,还不如我呢。”

任闲站起身来,看着地上的几根枯骨,撇了撇嘴,鄙视至极地说道

“就这么一小块金子,还要让我给你收敛尸骨,真是赔本儿。”

说罢,任闲就提起那柄锈蚀短剑,掘起四周泥土,将浅巢连同枯骨一同掩埋在大树地下。

不大功夫,掩埋完毕,任闲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提着锈蚀短剑,背着角弓,原路返回。

等任闲取回遗留在第一现场的那三只骨镞长箭,重新插回箭囊,这才想起还要给宝莲添野味做菜的事情。

整了整箭囊,看着手里这柄锈蚀短剑,任闲有些不忍直视,轻啐了一口,随手向后一挥,甩出一道灰芒,直奔一颗大树而去。

“噗”

一声沉闷声响起,任闲心里一动,停下了脚步。回头一看,那柄锈蚀短剑正插在一颗大树树干上,直没至柄。

“咦,这么锋利,差点走眼。”

任闲快步走了过去,稍一用力,就讲这柄锈蚀短剑拔了出来。将这柄锋利至极的锈蚀短剑托在手中,再次仔细打量起来。

剑柄护木完全朽坏,剑身也坑坑洼洼,锈蚀严重,颜色灰淡,几乎看不出本来的面目,完全就是一把锈成废物的破烂货。

“唉,只当是劳务费了。”

坐看右瞧,始终没能发现这柄锈蚀短剑的特异之处。对短剑卖相相当嫌弃,总有种说不出的厌恶感,可是又丢弃不下如此锋锐的利器。

任闲叹了口气,将这柄锈蚀短剑收入箭囊,提起角弓,转身就走。

……

上次看见一只野兔,正要发弓,结果被那团黑色邪雾惊扰,失去了野兔踪迹。这回任闲就专门围着这一片草丛转悠,试图找到刚才那只野兔。

功夫不负有心人,不大功夫,任闲就发现了一些新鲜的粪便,是野兔留下的。任闲发动鹰瞳术,四处逡巡,终于在一蓬草丛边再次发现了粪便的主人一只肥硕的灰色野兔。

二话没说,任闲挽弓扣弦,右手热流激荡,啵的一声,一枚青色气丸凭空出现,悬浮在任闲指尖。

鹰瞳术下,淡红的视野清晰异常,分毫毕现,连那只躲在草丛里四下张望警惕性极强的灰色野兔身上的草屑都看得一清二楚。

任闲紧扣弓弦,瞄准灰兔脖颈间的一簇黑毛,手指微松,弓弦震颤,指尖的青色气丸离弦疾射,划破静谧的密林,直插前方那只野兔。

“噗”

一声轻响,气丸正中野兔脖颈上那片黑毛,将野兔毛发打得歪倒一边。

“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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